第五部 - 承諾及聲明

  1. 就本表格第四部所提及的社會業務,我/我們承諾和保證該社會業務現時並沒有接受政府任何租金資助。
  2. 我/我們已仔細閱讀《「社會創新共享工作空間優化資助計劃」共享工作空間資助申請指引》及本申請表格背頁的注意事項,並完全明白當中的內容。我/我們確認本人/本機構在資助申請表格填寫的申請人/機構已完全符合有關的申請資格。我/我們承諾如本申請獲得批准,我們會執行和遵守有關指引及於本申請表上所訂明的規定及條款。我/我們明白倘若社創基金在合理的情況下認為我/我們沒有遵從有關規定或條款,或在申請表內蓄意提供任何虛假資料或隱瞞任何重要資料,在申請獲批核後未能通知社創基金任何可能會影響本人/本機構資助資格的相關資料變動,或我/我們的申請有利益衝突之情況,例如我/我們於本人/本機構租用的辦公桌或辦公室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財務或其他利益,社創基金可終止其資助及向本人/本機構追討部份或全數資助,以及相關利息和行政費用。
  3. 我/我們證明、承諾和保證,為這項申請而向社創基金專責小組秘書處(秘書處)提供的一切資料和文件,在各方面均屬真實、準確、最新和完整。我/我們明白,申請如未能符合上述要求,即屬無效及社創基金可向我/我們追討部份或全數資助,以及相關利息和行政費用。社創基金保留一切其他權利。
  4. 我/我們向秘書處提供的資料所載的個人資料或其他資料,其所涉人士均同意向秘書處提供這些資料,以及同意秘書處披露這些資料作本資助申請表格「注意事項」內所載列的用途。